山城区民政局原主任科员张喜明 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待遇

发布日期:2018-12-13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委网站   

日前,山城区纪委监察委对山城区民政局原主任科员张喜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喜明违反组织纪律,任鹿楼乡党委书记期间,对发展党员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鹿楼乡辖区涉黑涉恶人员李某某等人购物卡或现金;违反工作纪律,任区民政局局长期间,履行职责不力,导致包括黑恶组织成员及其家属在内的多人违规享受低保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犯罪、受贿犯罪。

张喜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城区纪委常委会议和区监察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山城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喜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山城区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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