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7月10日,市法院开展为期1个月的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执行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到部分县区法院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案件尽快办结。在此期间,将对受理举报的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以及对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优先办理。
对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未按法院规定期限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定期向市纪委监察委移送;对受理举报的未被采取措施的特殊主体被执行人、相关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违反限制高消费的行为进行分类处置,视情做出相应处理。(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