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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嵌入融入 提升监督实效

发布日期:2019-04-12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局,结合综合监督单位实际,嵌入监督单位工作之中,把监督“探头”擦亮,确保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与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完善制度体系,加强自身建设新修订建立《组务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内部制度,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规范案件线索处置流程,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防范漏洞,坚持稳中求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廉政档案,做到“精准画像”。定期召开监督单位联络人会议,聚焦“关键少数”党员干部个性化信息,明确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内容,定期更新完善,详细记录其基本信息、个人履历、干部及家属参与民间金融、操办婚丧喜庆及违规、违纪、违法等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架起监督“记录仪”,打造“廉政身份证”。

加强沟通联系,开展廉政提醒。结合监督单位工作实际,灵活运用下去谈、上来谈、集体谈等多种方式开展廉政谈话,及时发现单位存在的风险点。对市委组织部8名科级干部试用期满任职前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为年轻干部成长常念“紧箍咒”,常敲“小木鱼”。对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财务、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一对一”谈话20余人次。重点时段,重点节假日,开展会议集体约谈5次,对廉洁纪律提出要求,提升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确保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与监督单位主体责任同频共振,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改进监督模式,主动开展监督。通过驻点办公、参加或列席综合监督单位党委重大会议等,置身单位工作大局,结合重点工作开展跟踪监督。结合市纪委“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结合市委巡察组对市委党校的巡察反馈情况,重点督导市委党校做好巡察整改的下半篇文章,监督市委党校主体班等中心工作开展;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参与工作人员提要求、重提醒,为全市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报送|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赵旭 上传|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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