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层风采 > 正文

淇县:对县公安局等9家单位和西岗镇所辖30个村村级组织开展巡察

发布日期:2020-05-07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5月6日起,淇县县委巡察组分别进驻县公安局等9家单位和西岗镇所辖3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为期45天的巡察工作。

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党组(委)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重点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监督委员会主任。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从“三个聚焦”入手,重点巡察以下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重点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重点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重点了解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的廉洁情况。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同时,加强对被巡察单位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开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按照相关规定,巡察组不接受信访人查询办理结果的请求。

(供稿:淇县县委巡察办 郝炳操|编辑:徐锋杰|上传:冯思琦)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