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多措并举,全覆盖、多层次、高质量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市委成立市委书记马富国任组长的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推进会议,推进以案促改有力有序开展。市委中心组组织学习研讨,先后传达陈祥恩、陈新贵案件通报,市委书记带头,8名副市级领导同志逐一谈认识、谈体会。
精选案例。精心筛选典型案例20起,编印《鹤壁市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材料》,推进以案促改市、县、乡、村全覆盖。突出以案促改工作的严肃性,印制《以案促改个人剖析报告专用册》,将忏悔书、案情通报附后,分发案发单位干部,剖析材料必须个人手写,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坚决纠正态度不端正、剖析不深入等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513次,排查发现问题912个,整改问题760个。
多重警示。紧密联系基层实际,让教育警示的形式活起来、角度多起来,纪委监察委坚持边查边改边建,围绕李含富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例组织专项以案促改,既查摆剖析涉黑涉恶问题、又查摆剖析涉“伞”涉腐问题,堵塞漏洞,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山城区组织300余名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旁听庭审王海平、王晓军职务犯罪案,“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淇滨区将以案促改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建设19个廉洁家园、3个廉洁文化游园,将以案促改开展到群众身边。
形成制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坚持走在前、干在先,编发《警示教育材料》。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细化37项重点任务,组织全市191名纪检干部及家属签订廉政“双承诺”,开展知识竞赛、专题征文等活动,示范带动全市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市纪委印发《实施细则》和《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为推进以案促改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实行动态化管理,建立全程纪实台账,做到记录详实、可查可证。
通过以案促改,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全市共修订制度870个、新建制度372个。全市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教育警醒,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政治生态持续优化,24名干部主动向组织交待问题,标本兼治的综合效果初步显现。(鹤壁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