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为执纪监督工作树立“新航标”

发布日期:2018-03-29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综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领域和行业提出整治意见,适时开展专项执纪监督活动……”3月24日,鹤壁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2018年关于开展执纪监督工作要点》,对2018年执纪监督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

要点共5项12条,主要包括抓好对县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县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日常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执纪监督活动;认真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加强对县区纪委(纪工委)的业务指导;新形势下转变执纪理念,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探索开展“谈话函询+核查”的工作模式;起草制定日常监督信息台账,切实强化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委执纪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督,为下一步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鹤壁市纪委)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