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工作无意中犯了错误,本以为会受到从严查处,是组织的撑腰鼓劲,让我卸包袱除顾虑,重新点燃了干事创业的激情。”9月8日,得知浚县纪委监委对自己违规问题不予另行追究时,县王庄镇政府干部李某如释重负。
近年来,浚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在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的同时,把“治未病”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激励灾后重建一线干部担当作为,该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实施容错纠错提升监督能力的意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制定正负施用工作清单,对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等8种情形实施容错纠错。
结合容错纠错工作实践,该县纪委监委对受理申请、启动调查、研究认定、纠正改正的工作程序进行细化,要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做实做细“六看六查”,准确把握问责从轻、减轻、从重、加重标准,激励一线干部敢担当善作为。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在加大监督执纪的同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68名因推动灾后重建工作发展无意过失的干部给予容错处理。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实现灾后重建的既定目标,需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我们将探索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左文广表示。(周晓柯 刘迎夏)
上传:李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