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对8家单位开展巡察

发布日期:2018-11-23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近日,鹤壁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委党校、市盘石头水库建管局、市直工委、市信访局、市农科院、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等8家单位,开展为期45天的巡察。

本轮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部门(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本轮巡察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为依据,根据十九届中央第二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和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市委要求,重点巡察以下内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坚持把选人用人、不担当不作为、意识形态责任制、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宗教工作、以案促改、整治“帮圈文化”等纳入巡察内容,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根据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信访人查询办理结果的要求。

(鹤壁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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