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让派驻监督的“探头”亮起来

发布日期:2018-11-23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多亏你们及时发现,督促县工信局把拖欠的项目资金拨付给我们,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同时,我得知其它企业也陆续收到了项目资金……”11月21日,一企业负责人在电话里高兴地对浚县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说道。

11月18日,浚县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在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帐目时,发现县工信局财务账目上的科技奖补资金未及时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纪检组及时向县纪委进行了汇报和线索移交,并督促县工信局及时把45万元项目资金拨付到位。

这是今年年初浚县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后,纪检组履职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全县16纪检组共进行日常廉政谈话2269人次,查找廉政风险点230余个,处置问题线索79件,谈话函询25人、组织处理36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已初步显现。

加强统一管理。明确派驻纪检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实行县纪委监察委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实现在人员编制、后勤保障、任免、工资福利、考核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全面覆盖,为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设立六个纪检监察工作区,推行协作监督、交叉办案,通过跟案学习、跟班学习,提高派驻干部的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

明确职责定位。研究制定《浚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理顺派驻纪检组与县纪委及驻在部门的关系,从职能定位、职责权限、工作制度、自身建设、工作纪律等8个方面进行规范,为派驻机构规范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提供有力指导。

提升监督实效。各派驻纪检组按照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对工作日午间饮酒、办公用房、公车管理、“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等开展监督监察,又针对驻在部门不同情况、重点领域、特殊事项开展灵活多样的监督,做到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既有统一行动又有单独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整改,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真正让监督‘探头’亮起来、伸下去,让驻在部门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鹤壁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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