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鹤壁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07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913件,谈话函询315件次,立案533件,处分719人(其中党纪处分642人)。处分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干部114人,一般干部114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474人。

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3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94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9.7%;第二种形态575人次,占31.4%;第三种形态68人次,占3.7%;第四种形态95人次,占5.2%。
(鹤壁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