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以案促改和落实省委巡视意见整改工作深入开展,鹤壁市委成立4个督导组,于8月中旬至10月底,在全市各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和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通过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督导组严格按照省纪委“四个决不放过”和省委巡视组“着力加强党的建设”的标准要求,在开展以案促改方面督导检查工作进展、发案原因剖析、整改措施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以案促改效果等情况,在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面,督导检查整改落实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履行监督责任等情况。
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督查结果将与年终综合考评、干部考核挂钩,对失职失责、敷衍应付的单位,视情节给予下达整改建议书、约谈主要负责人等处理。(鹤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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