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对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实施全程监督

发布日期:2019-04-03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俺村在建设桶装矿泉水项目时,从项目开始建设到完工,区纪检监察干部时刻‘关注’,保障了扶贫资金专款专用……”鹤壁市淇滨区上峪乡桑园村党支部书记刘根良说。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真正做到惠及民生,淇滨区纪委监委对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项目决策。参与扶贫项目的谋划,严格项目决定程序,确保项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督促制定《精准扶贫产业项目实施方案》,乡镇(办事处)签订《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监督项目建设。在扶贫项目所在地设立公示牌,对施工合同签订、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管。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监察联络员)作用,对项目用工用料、建设进度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工。监督项目成效。工程结束后,对基建、财务部门的财务结算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财务结算数据真实有效,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确保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同时,督促建设方及时移交使用,使扶贫项目快速发挥作用。(鹤壁市纪委监委)

上传|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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