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以案促改“学习教育月”为执纪铁军“补钙健体”

发布日期:2018-06-13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6月9日,鹤壁市纪委监察委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围绕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交流发言,这是该市纪委监察委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一部分。

为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真正把“打铁的人”锻造成“铁打的人”,鹤壁市纪委监察委把6月份确定为以案促改“学习月”,通过每周五定期学习,让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实现“形”的重塑、“神”的重铸。

以案促改“学习教育月”期间,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机关各支部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个人自学、参加业务培训和观看警示教育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要求等内容,并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学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材料》,召开纪检监察干部座谈会,围绕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及案发原因等进行发言,深入进行查摆并作出承诺;围绕如何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并择优在市纪委监察委“两微一站”进行刊登;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在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就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用监督支撑信任,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常学习,才能少犯错误、不犯错误,打造出‘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律部队。”鹤壁市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鹤壁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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