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从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在全市开展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提升治理成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7类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线索:
1.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经营单位在停车收费管理中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导致公共资源被私人占有操控、谋取私利,严重侵害公共利益、群众利益问题;
2.公职人员搞权力寻租,违规审批、设置、出让、出租、中止停车位,违法经营或收取抽成费保护费好处费,纵容、操控、指使收费人员乱收费、不如实全额上缴停车费,违规将停车收费业务承揽给自己亲属或以他人名义直接参与经营问题;
3.停车收费经营单位(个人)私设、隐瞒停车位,不公示收费标准、不执行免费规定、超标准收费,篡改收费账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问题;
4.少数社会人员围猎公职人员形成利益团体,挤占公共资源设立停车场、划地为王乱收费,操控停车收费业务、态度蛮横强收费,排除公平竞争,谋取非法利益问题;
5.公职人员甘于被围猎,与操控停车收费业务的企业和个人相互勾结,为其提供保护、搞利益输送问题;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扣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应由财政部门承担的,仍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或变相承担,加重群众负担,借机谋取私利等问题;
7.其他涉及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392-12388;来信请寄: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131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58030;网络举报可登陆:http://henan.12388.gov.cn/hebi/;来访请到:鹤壁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新世纪广场商业街东巷市人民群众来访服务中心101室)。
鹤壁市纪委监委
2021年7月30日
上传:李思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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