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7个月,全市26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7-08-15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1至7月份,我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处理2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其他处理8人。

  受到处理的人员中,乡科级及以下23人,县处级3人。在查处的各类问题中,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起,处理1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7人,占总处分人数的38.9%;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5起,处理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占总处分人数的27.7%;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4起,处理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人,占总处分人数的16.7%;公款旅游问题3起,处理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人,占总处分人数的16.7%;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1起,处理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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