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7-12-14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1.浚县卫计委工会主席李保国违规操办女儿婚庆事宜问题。2017年5月,李保国在操办女儿婚庆事宜过程中,超出备案范围在某饭店两次宴请,邀请卫生系统工作人员39人参加婚礼,收受礼金72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11月,浚县纪委给予李保国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取的礼金。

  2.淇县供销社联合社(简称县社)副主任王春海、工会主席关秋保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月24日至26日,淇县县社主任辛守魁(另案处理)、副主任王春海、工会主席关秋保,接受与县社有租赁关系的某酒店老板姜某的安排,到山东省泰山、孔庙等景区旅游,费用全部由姜某承担。2017年8月,淇县纪委分别给予王春海、关秋保党内警告处分。

  3.淇滨区黎阳路办事处棘针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郭玉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郭玉春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3年8月、12月分别从村账支出务工补助4000元、1200元,用于自己和另外2名两委干部2013年秸秆禁烧值班等补助。2017年3月,黎阳路办事处纪工委给予郭玉春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领取的补助款。

  4.淇滨区黎阳路办事处半坡店村党支部书记梁东合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梁东合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3年2月、6月分别从村账支出务工补助8064元、8064元,用于自己与其他两委干部值班等补助。2017年3月,黎阳路办事处纪工委给予梁东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领取的补助款。

  执纪者说:以上问题暴露了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甚至顶风违纪受到党纪处理。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净化政治生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的纪律,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一寸不让,用铁的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弛而不息、久久为功的毅力和韧劲,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要求、新部署。(鹤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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