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举办基层妇联干部警示教育培训

发布日期:2021-12-10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基层妇联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按照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以身作则、履职尽责,永葆廉洁本色,在新的赶考路上更好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12月8日,在2021年鹤壁市基层妇联“领头雁”提质赋能培训班上,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周俊芳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做忠诚为民干净担当妇联干部》为题,为全市近100名参加培训班的基层妇联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为增强换届后基层妇联干部廉政意识,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能力,市妇联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本次警示教育课。

课上通报了原淇县庙口镇形盆村党支部书记、淇县源林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秦某某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和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八宝镇干部麻某某私自调整村妇代会主任、私自推荐本人为巾帼十佳评先对。

象等典型案例,切实做到以案明纪,令人警醒、发人深思,引导基层妇联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课后,基层妇联干部纷纷表示,作为新时代妇联干部,是带领妇女前进的引路人,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言人,更是服务妇女的贴心人,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争当忠诚干净担当新型妇联干部,切实为妇女儿童做好服务,汇聚高质量富美鹤城巾帼合力。


上传:张晓晓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