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第三监督检查室持续推进督查,进一步压实鹤山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求鹤山区再次组织进村入户,严密排查,对重点人员实行集中隔离管控,确保不漏一处、不漏一人;督促严格落实责任,抓紧堵塞漏洞,防止失管失控。
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督促市金融工作局围绕“保民生、保运转”建立绿色通道,制订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及时了解疫情防控重点生产企业面临的资金困难和金融服务需求,加大对生产医用、生活物资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目前,市金融工作局通过加强协调联系,推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及时向我市拨付1亿元疫情防控应急贷款,推动中国银行鹤壁分行在3个小时内完成市人民医院3000万元贷款投放等。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到淇河宾馆,对市政府指定的疫情防控隔离点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了解了隔离点的人员入住、生活垃圾处置、供餐配送、环境消杀、人员防护措施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检测点未配备消毒水、未安排专人登记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督促管理人员落实入住“三登记”,即进院登记、进入大厅登记、总台入住登记。及时掌握隔离人员需求,确保隔离人员,特别是人民医院奋战在抗疫一线换岗休整的21名医护人员安全度过观察隔离期。
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聚焦司法为民和服务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督促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契机,运用信息化加强司法审判工作,对影响抗疫工作的刑事、行政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对涉及民生的民事、执行案件依法提供司法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抗疫期间的审判、执行、宣传和各项工作。
(供稿:综合以上单位 | 编辑:董亚鑫 | 上传:段国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