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以巡察整改攻坚活动为抓手强化日常监督提升整改质效

发布日期:2020-03-25    来源:鹤壁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3月23日至5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巡察整改攻坚活动。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政治责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推动巡察整改攻坚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实效的重要抓手,市纪委五次全会对开展巡察整改集中攻坚作出专门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芳喜审定活动方案。成立巡察整改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3个督导组,按照所联系的单位分配任务,指导督导开展攻坚活动。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印发《2020年市委巡察整改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市委巡察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各巡察对象党组织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地。各功能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在承担自身整改的同时,协助党组(党委)进行整改攻坚。各责任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聚指成拳、形成合力,从有关监督检查室与巡察办加强沟通协作、与巡察对象对接了解“活情况”,到充分发挥派驻(出)机构“探头”监督作用,共同研判推进巡察整改、解决工作难题。

强化日常监督,突出“三个聚焦”。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采取调阅资料、听取“活情况”汇报、召开推进会、抽查、约谈函询等方式,深入53家巡察对象开展监督。巡察机构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结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线索,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使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发挥监督威力。在日常监督和督导过程中,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强化综合施治,在“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明确巡察对象党组(党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攻坚活动分为5个阶段,每个阶段均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督促各巡察对象聚焦整改重点、难点、焦点,对重点人、重点事一盯到底,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面上问题整改,把巡察整改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有关要求,巡察整改攻坚活动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把脱贫攻坚领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重点督导内容,将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29家已巡察过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督导,重点对反馈的扶贫领域问题督查督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重点发现是否存在消极对待、敷衍塞责,以及“新官不理旧账”“过关心态”等问题,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人员及单位及时问责追责,对整改落实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使监督问责常态化,加快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有效机制。(记者 陈海寅 通讯员 刘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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