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十届市委四次全会工作部署,一体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和“两个健康”示范市创建。8月15日,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推动营商环境提档升级加强重点项目监督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以作风建设促项目建设,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提档升级,为创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验区贡献纪检监察智慧和力量。
明确监督对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从联系企业向联系项目延伸。从全市2022年建设项目中选取具有典型代表性、涵盖不同行业门类的重点建设项目89个,分别由相关县区纪(工)委监(工)委或对口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明确专门的纪检监察干部担任项目护航员,强化面对面指导督导、点对点调研核查,全过程、嵌入式跟踪监督项目进展,以强有力监督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明确监督方式。开展实地走访,自8月15日起,护航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走访,实地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此后开展常态化走访,每季度至少走访联系项目一次。开展政策宣讲,护航员与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一线办事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访谈,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市各项惠企政策、“九要”“九不得”“十要十不准”等相关政策规定。帮助解决困难,各护航员听取项目负责人、一线办事人员诉求,对影响项目进展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判,找准症结,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磋商解决,切实帮助项目解决实际困难。畅通沟通渠道,实行“一牌一书一热线一平台”,在项目现场公示“项目监督公示牌”,向项目方发放廉政提醒书,充分利用12388热线,用好用活鹤壁市亲清智慧平台,畅通纪检监察机关与项目双向交流渠道,进一步推动监督下沉。
明确监督内容。护航员深入了解项目进展状况,紧盯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点,针对中央和省市相关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相关职能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是否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行为,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财物,以及滥用职权、懒政怠政、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行为,对责任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管单位做实跟进监督、精准监督。
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压实工作责任,突出监督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科学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精心组织实施。要求工作中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密结合项目实际,深入了解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确保活动抓实抓细、高质量完成。(法规室)
上传: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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