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下发五起典型案例 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以案促改

发布日期:2020-04-03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围绕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的通知》,筛选五起(本地1起,外地4起)典型损害营商环境腐败案例,在各县区和15家相关市直单位同步部署开展以案促改。

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1.淇县非煤矿山开采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李锡成向企业借款、乱摊派乱罚款问题;2.某市街道办事处原劳保所所长李某利用监管发放农民工工资之机索要“好处费”问题;3.某市发改委原副主任季某在企业报销虚假发票问题;4.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原副中队长樊某在案件查处中侵害企业利益问题;5.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某等8人对企业敲诈勒索问题。

为抓好工作落实,市纪委监委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党委(党组)扛起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把责任落实到位。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建设“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剖析问题,直击本质根源。通过学习五起“反面活教材”,还原“事发现场”,勾画出纪律红线,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同时,对典型案件表现形式、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深入分析和对照检查,提出纪律要求,做到有“病”早治疗,无“病”强筋骨,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直面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加大整治力度,推动新问题与老问题一起整改、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一起解决,积极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提高服务效能,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扶商、护商”的浓厚氛围,打通营商环境建设“最后一公里”。四是跟踪督办,强化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将对专项以案促改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开展的效果进行评估,进行专题“回头看”,对建议执行、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思想上不重视,整改工作消极应付、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以案促改”改在实处、取得实效。

“专项以案促改选取的案例非常具有针对性,为优化营商环境树立了‘正衣冠’的‘镜子’”。市住建局党组书记郑全智学习典型案例后表示。

(供稿:法规室 张悦 | 编辑:王晓月 | 上传:冯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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