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内黄县交通局党组成员张凤安、原道路运输管理局支部副书记杨晓刚和招管中心祁红战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3月7日至9日,张凤安等三人赴包头市对城区公交项目实地考察,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被考察对象承担,并接受被考察对象赠送的牛肉、奶片等土特产。内黄县纪委分别给予张凤安党内警告处分,杨晓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祁红战诫勉谈话处理。
2.原龙安区交通局副局长韩安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龙安区原交通局副局长韩安平,以配偶名义与他人入股办理注册公司,韩安平参与该公司经营与管理。龙安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韩安平行政记过处分。
3.文峰区农林水牧局党组书记、局长程荣海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父亲丧事问题。2015年8月,文峰区农林水牧局党组书记、局长程荣海在为其父亲办理丧事时,收取本单位工作人员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单位的人员礼金7600元。文峰区纪委给予程荣海党内警告处分。
4.林州市姚村镇三孝工作区区长杨光强等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姚村镇三孝工作区区长杨光强、副区长郝帅兵、工作人员管松林公车私用,林州市纪委分别给予杨光强、郝帅兵、管松林党内警告处分。
5.汤阴县任固镇商城村“两委”干部违规领取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上半年,在国家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商城村村委会主任张合海以村干部协助项目建设为由,向工程队索取现金6000元,以辛苦服务费名义给村干部霍平伟、王平、张成善、霍国顺、霍道林、张乃勇、张双希每人发放800元,给村计生专干秦海英发放400元。任固镇党委分别给予霍平伟、王平、张成善党内警告处分,责令8名村干部退缴违规所得,并对村委会主任张合海启动问责程序,另案处理。
6.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处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安阳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处挪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8.20万元支付办公经费,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安阳市监察局给予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处主任刘斌行政记过处分。(安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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