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口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商水县政府办公室违规支出经费问题。2015年1-5月份,商水县政府办公室违规支付经费购买工作接待用酒及偿还以往食品欠款共计198510元。2016年2月,商水县监察局给予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赵鹏行政警告处分,对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李海水诫勉谈话。
2.淮阳县教师进修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9月以来,淮阳县教师进修学校经校领导班子会议商议,为10名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发放1300元津贴,为没有担课的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发300元的补贴,共计16万元。2015年12月,淮阳县监察局给予负领导责任的党支部书记、校长杨汝栋行政记大过处分。
3.太康县独塘乡万堂行政村支部书记程松林违规操办孙女满月宴问题。2015年12月21日中午,程松林在太康县城西关顺兴斋酒店举行孙女满月宴,共待客15桌140人,违规收受礼金115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月,太康县独塘乡纪委给予程松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西华县明德小学副校长宋军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2月28日,宋军霞爱人和外甥在西华县汉唐街中段合伙经营的“海源王婆大虾”饭店开业,宋军霞通知明德小学、昆山学校部分教师前去品尝,违规收受部分人员礼金共计2800元,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1月,西华县教体局给予宋军霞行政警告处分。(周口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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