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从淇县人民检察院转隶到淇县纪委监委,我成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来到案件审理室埋头于卷宗审核工作,一经数年。
从“不敢开口”到“勇于开口”
“他们都是有多年查办案件经验的老主任,我这个问题提得有没有道理呢?是否需要补证?”案件审理不仅仅是一次校对,更是对案件的再查。工作之初,面对审理工作,有时我不能全面看清问题,有时看到问题却又担心被质疑专业性而不敢开口,总是陷入迷惘和纠结。
“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先与审查组沟通,了解情况后再决定下一步方向。”主任看出了我的疑虑,给我支招。
对啊,先问一下情况。如果审查组了解情况,只要固定证据就行了;不了解情况,就需要取证补证,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在主任的指导帮助下,我渐渐地从“不敢开口”转变成“勇于开口”,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在案件质量上不松口、证据把握上不打折扣,做到对每一起案件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妥协。
从敢于说“不”到善于说“行”
“周主任,您审查报告中认定的部分事实证据不足,存在前后证据无法相互印证的问题。”今年4月份,在审理某案件的过程中,我较真地向审查组发问。
“因为他们搬过一次‘家’,之前管理也不完善,我在镇里、县局找过多遍也找不到。”周主任为难地解释道。
“那这样的话,就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这场“拉锯战”虽然最终以案件审理室的意见告终,但我并没有胜利感。我突然意识到,把好案件质量关并非“无理取闹”,除了充分释法说理敢于说“不”,还要善于说“行”,指出为什么、怎么办,明确方法路径,提出可行办法。
“唇枪舌战”带来的提升
在把好本级自办案件质量关的同时,案件审理室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日常业务咨询答复。
“小刘,咨询你一个问题,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款应该定性为乱摊派还是收受礼金呢?”一位案件审查调查室的主任问道。
“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索要钱款是针对某一个人吗?钱款的去向是什么呢?有没有非法谋利事项呢?”一问一答间,我们从区分乱摊派、收受礼金性质讨论到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构成受贿罪等不同情形,很快理清了头绪。在领导同事的“传帮带”下,在“唇枪舌战”中,我对自己成长路上遇到的帮助和“梗阻”充满感恩。
这就是案件审理室的日常,从“不敢开口”,到勇敢说“不”,再到善于说“行”,我深刻体会到,纪检监察干部应履责以敢、处事以公、为学以勤,用行动和汗水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诤诤誓言!(刘路艳)
上传:董亚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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