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纪检监察组要求,我们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议事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7月22日,山城区交通局负责人到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汇报局党组近期出台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上述制度的出台,缘于近期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在列席综合监督单位区交通局“三重一大”会议时,发现议事程序不规范,当场向区交通局党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作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针对监督中发现的被监督单位在“重大事项内容和大额资金标准不明确、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会议记录不详实”等“三重一大”上存在的问题,要求被监督单位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明确党委(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及时堵塞内部管理漏洞,推进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同时,为避免单纯的会议监督造成形式主义,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日常监督+列席会议+专项督查”的方式,进一步深化会前报备、会中监督、会后督查的全过程监督。会前对党委(党组)会研究事项提前介入,做到关口前移、心中有底;会中坚持“出席”又“出声”,依纪依规对拟开展的重大事项提出监督意见;会后紧盯“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情况实行“一事一记”“一单位一台账”,坚决防止决策搞形式、走过场,保障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不落空。
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19次,提出意见建议61条,当好“婆婆嘴”,常念“紧箍咒”,进一步推动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化规范化。(供稿|山城区纪委监委 编辑|卢家杰 上传|吕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