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鹿邑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9-20 09:00 来源: 清风鹿邑

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在中秋、国庆节即将到来之际,鹿邑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鹿邑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文奇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9年,朱文奇在鹿邑光大公司项目部餐厅和郑州郑东新区双河湾小区附近的茶社,接受鹿邑县光大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时某提供的高档宴请;2014年至2019年,朱文奇借过节之机分别收受张某升、王某永、段某军所送购物卡、礼金共计4.6万元。朱文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朱文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穆店乡大尹行政村村委主任、党支部委员尹怀德违规吃喝等问题。

2017年尹怀德违反财务规定,虚列行政村土地确权用工补助1142元用于行政村吃喝。2021年5月,尹怀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纪委监委要求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定不移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令行禁止,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不触纪律红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以重要节日为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维护纪律的刚性约束力。

责任编辑: 鹿邑县纪检监察网络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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