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 做好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
2023-04-27 08:42 来源: 案件管理室

内黄县纪委监委深入践行服务保障内黄现代化建设有效举措,以监督执纪执法为重要手段,坚持惩治、整改、治理结合,监督、办案、警示贯通,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案件审查调查、重点领域治理等工作中发现的漏洞和短板,依纪依法向有关党组织或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工作服务质效,全力做好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

完善制度建设,解决不会用问题。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暂行办法》,配套制发《内黄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实施方案》《内黄县纪检监察系统纪检监察建议立卷归档工作规范》等制度,梳理绘制《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流程图》,对纪检监察建议使用原则、适用情形、文书内容与格式、报批程序、使用流程、整改要求、追踪问效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为具体工作开展提供了业务指导。利用召开业务培训会、工作座谈会、典型交流会等方式,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学习与交流,增强纪检监察建议工作重要性认识,帮助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解决对纪检监察建议不会用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厘正不精准问题。要求各执纪执法部门将收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工作贯穿于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全过程,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件,在优化营商环境、小微权力监督和审批监管、教育医疗、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和领域方面发现的系统性、行业性问题,多方位沟通讨论,深入查找梳理,摸清特点成因,全面开展集中剖析,以提出专业性、针对性意见建议。案管室、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结合各自职能,落实事前审查、事中督办、事后总结与组织考评等事项,全流程常态化开展指导与监督,厘正纪检监察建议不精准的问题。

强化质效考核,纠治不想用问题。制定《内黄县纪检监察系统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围绕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质量、成效和深化以案促改情况,成立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委机关案管室、审理室、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等参与的评价考核领导小组,采取走访调研、个别讲评、集中考核等方式,分别对建议提出部门和被建议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质效考核,考核情况纳入日常案件质量评查项目,作为年度执纪执法审查调查工作情况考评依据。同时,采取日常记录、定期通报、优秀评选等方法,不断激励各执纪执法部门多渠道发现问题,精准指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纠治纪检监察建议书使用率低的问题。

构建责任体系,改善效果差问题。建立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监管与整改体系,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各执纪执法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谁管辖、谁提出”“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建议制发、整改、反馈等全流程进行督办,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全面负责跟踪落实。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室组地”协同互通作用,结合县委巡察机构、县直机关纪委(纪检委员)等职能作用发挥,积极构建日常督促、回访核查、巡察监督、成效测评、追责问责等共同发力的推动落实责任体系,不断夯实被建议单位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建议问题整改,改善纪检监察建议问题整改效果差的问题。(案管室)

责任编辑: 内黄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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