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河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08-10 17:41 来源: 湛河区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2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明确整改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们多次召开班子(扩大)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认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

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成立了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改工作由一把手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纵深推进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标对表,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督促分管责任人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协同推进整改落实。责任人切实履职尽责,主动认领,细化措施,强力推进整改,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解决问题到位。

 (三)注重建章立制

对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对有关的工作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对已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进行了及时补充和完善。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联动,研究制定科学、可行、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全面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目前已陆续出台更新了5个工作制度。

(四)确保整改实效

按照《湛河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党组织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进度要求,中心整改领导小组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督导工作,中心主任多次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及时盘点任务进度,督促落实整改情况。确保反馈问题改到实处,整改任务抓出实效。

二、聚集突出问题,动真碰硬扎实进行整改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党组织对国有资产监督管控不严,国有资产不能完全发挥作用”问题。

一是拆迁补偿安置费没有全部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整改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房屋补偿安置费追缴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股室和责任人;二是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主任以电话的形式立即向拖欠拆迁安置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情况通报,告知拖欠拆迁安置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尽快筹措资金补齐所欠房屋补偿安置费;三是经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领导班子研究,于4月11日派出2名同志到拖欠拆迁安置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房屋补偿安置费催缴文书,督促拖欠拆迁安置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尽快筹措资金,最迟于今年9月底前补齐房屋补偿安置费;四是拖欠拆迁安置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在4月11日也表态,公司将多方筹措资金,尽快补齐房屋补偿安置费。

整改完成情况: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中。

二是党组织解决遗留问题不力,造成原农机局河滨加油站土地被占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原农机局河滨加油站土地追收领导小组,对原农机局河滨加油站土地追收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和分工进行了明确;二是经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领导班子研究,于4月11日派出2名同志到高阳路办事处送达《关于商请高阳路办事处协助解决原农机局河滨加油站土地被占用一事的函》,向高阳路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通报原农机局河滨加油站土地被占用问题的前因和现状;三是协调高阳路办事处积极配合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对原农机局河滨加油站土地占用村民小组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原农机局河滨加油站土地占用村民小组尽快向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退回所占用的土地;四是如在2022年8月30日前协调未果,我单位将申请公安机关介入,采取司法途径解决此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未整改到位,持续推进中。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农机管理服务方面有差距”问题。

一是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审核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认真学习省、市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培训提升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为民服务能力;二是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料审核,真正做到档案资料规范有序,查找方便,保证补贴档案规范全面;三是向不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群众解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和要求,追回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于2022年1月29日上缴至财政账户。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二是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省、市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湛河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做好资料核验。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三是集体决策事项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督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省、市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3.针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贯彻为民服务意识有差距”问题。

一是补贴机具入户核验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湛河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和《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责任制度》,按照要求做好补贴机具核验;二是坚持每季度入户核验抽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二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行政许可业务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单位“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行政许可业务开展不规范”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并责成相关农机安全监理业务人员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二是于2022年2月7日向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农机安全监理业务主管科室书面报告此问题,函请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积极与省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加快解决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上核发机关名称不一致问题, 2022年2月11日,省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回复此问题已解决。三是农机安全监理分管领导将不定期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行政许可业务工作进行督导抽查,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整体水平。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三是农业机械驾驶考试无固定场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定期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规范农机安全监理驾考业务场所设置,排除安全隐患;二是于2022年3月1日与曹镇乡五虎刘村一处空闲场地业主签订了为期五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技能考试场地使用协议,彻底解决农业机械考试无固定场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三是持续加大农机安全监理资金投入,配齐、配足农机安全监理驾考场所设施及物品,确保考试场地规范,考场无安全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做到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股室监督责任,不定期召开股室业务工作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三是抓好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完善落实好理论学习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二是对新形势下农机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提高对“一岗双责”重要性的认识。利用每周学习时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敏锐的政治洞察力、鉴别力以及对各种诱惑和风险的免疫力、抵抗力;二是把握主流舆论,规范农机行业导向宣传。结合农机行业工作实际,适时对农机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和部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宣传活动,弘扬农机文化,达到良好的正面宣传效果。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粗放”问题。一是没有执行一车一油卡,大量现金加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2年1月起,车辆加油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已做到人车卡相统一,无特殊情况不使用公务卡加油,油费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二是修订和完善《湛河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公车管理制度》和《湛河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财务报销制度》,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务用车和财务报销相关规定,严格做到廉洁自律;三是认真深入学习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做到公务卡规范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二是拆分发票报销公车维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修订《湛河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财务报销制度》,规范审核报销票据;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进一步学习财务知识和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三是定期对报销票据进行复检和抽查,做到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三是节假日加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和完善《湛河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公车管理制度》和《湛河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财务报销制度》,组织办公室、财务、各业务股室等相关人员开展学习教育,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实行公务车辆一车一卡加油制度,严格履行公车使用报批制度;二是由分管办公室副主任牵头不定期组织办公室、中心纪检人员对公车维修及加油情况进行检查,彻底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是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保管制度,指定专人做好公车备案管理;四是加大燃油存量检查频次,做好提前量,提高公车使用效率。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2.针对“预算资金未按规定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客观精确的编制年初部门预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财务支出管理中,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预算资金效用;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责令主管副主任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行谈心谈话,督促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预算资金方面业务知识和有关规定,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预算资金使用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年度部门预算,加强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3.针对“超范围发放三八节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政策学习,加强把关审核。组织财务、纪检、工会相关人员学习福利发放相关政策,强化会计审核把关,确保合理使用福利经费;二是收缴了超范围发放的三八节福利,已于2022年2月9日上缴至财政账户。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财务管理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习,督促财务股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将两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立即补计到固定资产系统;二是及时补充固定资产台账,由使用人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保养、清查工作,经常核对,落实固定资产的各项基础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修改,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对应计未计的固定资产已经按相关规定补计入账(凭证号:2021年26号);三是依照国有资产采购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平顶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湛河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财务报销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国有资产采购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二是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办理国有资产采购手续,认真核对,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二是督促财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国有资产应录尽录;三是根据《平顶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未入账固定资产已全部入账,并将固定资产相关信息录入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针对“领导主体责任有缺失,日常管理和监督抓的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坚持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并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力度;二是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其他班子成员不仅要管好分管业务,也要管好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要求所有在职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三是加强廉政提醒,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四是加强廉政教育,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廉政自律意识。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湛河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学习计划》,搭建党建理论学习平台,丰富学习形式,为党员统一发放党建活动记录本,做好学习记录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到位;二是每季度指派专人督查学习开展情况,并在每季度支委会上通报,按照责任清单及时整改;三是进一步规范了“三会一课”制度基本内容、召开时限和基本流程,建立了考勤、请销假、会议记录等相关制度,切实保证了“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四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由支部书记带头,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确保党员全覆盖。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三、今后整改打算

今后,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推进农机工作健康发展。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推进;对未完成整改的,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直至问题解决。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先后完善或出台了涵盖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干部学习教育、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党风廉政、权力运行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下一步将在狠抓制度落实方面下功夫,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使制度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抓好农机各项工作落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抓“四风”问题整治,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整改工作与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相促。通过整改,进一步提振士气、净化风气、激发活力、提升能力,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区农机化事业科学发展上来,为我区建设“五个湛河”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5-3101256;邮政编码:467000;通信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神马大道西段湛河区综合办公楼五楼湛河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电子邮箱:zhnj22082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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