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纪委监委档案管理制度
2020-11-05 09:22 来源: 叶县纪检监察网站

纪委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柜)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品,严禁烟火,做好防霉、防虫、防尘、防潮、防盗、防光等工作。定期打扫卫生,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

二、因工作需要调阅档案,应办理借阅登记;外单位借阅档案,应凭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一般不外借。

三、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得翻阅、抄录与利用无关的档案材料,如需复制或借走,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用完及时归还。

四、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涂改、圈划、折叠、剪裁档案,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做任何标记和符号,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五、调借出档案必须登记,归还或收回时应点交清楚,及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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