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群众利益无小事 细节之处见真章
2018-03-21 15:05 来源:

2017年5月中旬,我作为舞钢市委第一巡察组的成员,进驻某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中的一件事,让作为巡察新兵的我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不仅要讲方法策略,更要讲细心细节。

一天午饭后,我与巡察组同事张新雨,到该镇某村对残疾人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入户核对。

“大爷,我们是市委巡察组的,您的残疾人燃油补贴领到了吗?”

“领了!领了!”正在喂牛的鲁大爷高兴地说。鲁大爷今年60多岁,幼时腿因病落下了残疾,行走不便,平时依靠一辆机动三轮车外出。

“领了多少呀?”

“200多吧,每年都有,这两年都打卡上了,头一年是俺村会计给俺领回来的。”鲁大爷边忙边说。

“那大爷您忙吧,我们回去了!”我收拾一下文件包,准备到下一个村去了解情况。

“小王,稍等会儿。”张新雨拉住了我,接着问:“二百几呀?咋还不发个整数?”

“二百五六吧,这两年涨了都打卡上了,头一年是200块,我记得可清楚是俺会计给的现钱。”鲁大爷挠了挠头。

“头一年200元,不是一直都是260元吗?”我不由得心头一紧,拿出发放底册看了一眼,确实是260元。

“那大爷您忙吧,打扰您了。”从鲁大爷家出来,带着一份沉重和疑问,我们赶紧到别家继续核对相关情况。

回到驻地后,我与张新雨进一步核对历年来该镇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发放原始记录,发现鲁大爷的260元燃油补贴确实有一年是村会计代领的。通过进一步核实,发现了该村会计克扣60元补贴的违纪线索。

线索移交后,我对工作进行反思:60元,不多,但这个村会计克扣的不仅仅是60元补贴款,还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一双双伸向群众,尤其是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利益的黑手,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对这些群众深恶痛绝的“微腐败”,要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不分大小,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而我差点儿因为粗心漏掉了揪出“蝇贪”的这个重要线索。

在接下来的巡察工作中,我时刻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细节之处见真章”的理念,既讲方法策略,更讲细心细节,以务实细致的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据悉,该问题线索移交该市纪委后,通过进一步核查,又发现了该村会计其他的违纪行为,该市纪委已对其做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者:舞钢市委巡察办 王天晓)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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