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鲁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三个突出”,严格监督检查,以作风攻坚推动脱贫攻坚,为全县如期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突出全面覆盖,专项督查巡查。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办公室主任,抽调县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同志,组成5个督查组,对照扶贫任务,全方位、多轮次检查各扶贫责任主体的作风纪律和工作情况,着力解决工作棚架、作风浮漂等问题。组织专项检查8次,下发整改通报19期,点名通报40人29个单位,提出整改建议6条。其中,因扶贫工作不力调整单位主职1名,给予诫勉谈话10人,给予党纪政务警告10人,行政记过1人。

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监督检查。成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执纪监督组,分别联系督导5—8个扶贫重点单位。各小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扶贫领域干部作风、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坚持带案下访,开展蹲点调研督导。对存在突出问题的16家单位进行严厉问责,约谈22人,诫勉谈话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突出震慑效应,严格审查调查。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采取交叉办案、驻点办案、协作办案及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对胆敢动扶贫“奶酪”的行为零容忍、严惩处。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2起,办结20起,查实17起,查实率85%。其中立案17起,处分46人,取消党员资格1人,免职2人,通报批评2人,追回违纪资金14余万元。(鲁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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