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办案安全意识,宝丰县纪委监委创新设置“安全课堂”,由委领导、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审查调查负责同志根据情况轮流授课,传达上级最新办案安全指示精神、交流办案安全经验做法等,取得良好效果。
强认识、促规范。通过对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省纪委《“走读式”谈话安全管控办法》以及《宝丰县纪委监委关于规范乡镇纪委监察室执纪执法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办案安全文件、讲话精神等的深入学习,有效增强同志们保障办案安全的信心和能力。
抓评查、促整改。委机关组织抽取重点办案部室卷宗材料,组织互评互查,一方面查找办案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疏漏,另一方面查找在办案程序方面存在的瑕疵,并且形成问题清单,案件承办人要在“安全课堂”上对照查出的问题剖析原因,课后逐一整改。通过互评互查,有效提升办案人员安全意识,提升案件整体办理质量。
传经验、促提升。结合实际案例,审查调查室负责同志逐一交流经验,分享办案经历,并且把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办案安全问题穿插到案例中,多角度阐述其对办案安全的深刻认识,强调办案安全的极端重要性。通过办案一线人员的分享交流,潜移默化地深化同志们对安全的认识,增强同志们的安全理念。
下一步,宝丰县纪委监委将充分发挥“安全课堂”作用,拓宽思路、探索方法,进一步强化办案安全工作,确保“双安全”,实现“双零”目标。(宝丰县纪委监委案管室 程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