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犯错受到了党纪处分,但组织并没有放弃我,这让我内心感到很温暖……”近日,栾川县直某单位原局长郭某对前来进行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
今年4月份,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接到问题线索,反映郭某在退居二线期间,存在违规取酬问题,在对其立案审查调查期间,郭某家中突遭变故,这一度让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受到影响。
“审查组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根据郭某的工作经历、性格特点、生活爱好等,准确把握其健康状况、思想顾虑,有针对性地循序渐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安抚其情绪,我们多次召集和组织郭某原单位干部职工,到他家中看望慰问、交流谈心,帮助其打开心结,如实全面交代问题。
为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综合效果,实现“力度”与“温度”并举,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警示等方式,把监督提醒贯穿到干部履职的关键节点。同时,持续健全完善精准问责、回访教育等常态长效机制,探索形成相互支撑、贯通协调的制度体系,积极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氛围。(庞敏 郭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