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活动公告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市直部门“百名科长”活动的积极性,根据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市优化办 在平顶山纪检监察网( http://www.pdsjjw.gov.cn)、平顶山政府网 (http://www.pds.gov.cn/)、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中心网 (http://www.pds.org.cn/) 、平顶山新闻网 ( http://www.pdsxww.com/ ) 等网站开辟民主评议“百名科长”专栏, 将 42 个市直单位及垂直管理部门中 184 个主要科室及二级机构的工作职能、科长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这次评议活动,对参评科室和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可如实反映您所遇到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梳理,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将您的意见作为对相关科室和单位扣分的依据之一。
      本次评议活动从 2008 年 11 月 1 号开始,至 2008 年 12 月底结束。评议的结果将作为分析评判平顶山经济发展环境状况、进一步改进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非常感谢您对平顶山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顶山市优化办                                    2008年10月28日

  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市直部门(单位)开展民主评议“百名科长”活动,对具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科长(含二级机构负责人,简称百名科长)进行社会满意度评议。现就开展民主评议“百名科长”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公务员素质为核心,以企业满意、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为标准,以解决“中梗阻”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重点,着力建设法制政府、诚信政府和服务政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百名科长”活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市优化办负责日常工作。
    三、评议对象
        由市优化办会同市编办依据市直单位“三定”方案的规定,重点选出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担负执法、收费、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和对外形象的机关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本次评议,初步确定 42 个单位的 151 个科室、二级机构 ( 名单附后 ) 参评。
    四、评议内容
   
 (一)服务态度。 服务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二)办事效率。 办理公务是否及时、高效,办事程序是否公开、简化,有无推诿扯皮、搪塞应付等现象。

     (三)工作作风。 对待工作是否细心、认真,是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是否存在作风拖拉、漂浮等现象

     (四)依法行政。 是否存在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执法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和涉企“四乱”行为。     

     五、评议办法

       采取问卷调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分办法:综合得分 = 问卷调查得分 - 日常监督扣分。

      ( 一 ) 问卷调查

        向评议代表发放《民主评议市直“百名科长”调查表》,按照四项评议内容,综合评定得分。评议代表由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组成,其中,企业代表 800 人,个体工商户代表 200 人,共计 1000 人。问卷调查总体评价分四个档次: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计分办法:问卷调查得分 =( 满意票数 *100+ 基本满意票数 *80+ 不满意票数 *0)/( 有效票总数 - 不了解票数 )

     ( 二 ) 日常监督

       1 、由市优化办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市优化环境投诉中心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情况、市“两转两提”督察组督察检查情况,对各参评科长及所在科室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扣除相应分数。

    ( 1 )凡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经市优化办查实,情节轻微免予党政纪处分的,每起扣 0.5 分;

    ( 2 )对市优化办转办或交办的投诉事项和问题不及时整改或处理的,每起扣 0.5 分;

    ( 3 )对反映到“市长热线”的意见或投诉,未及时整改或处理的,每起扣 0.5 分;

    ( 4 )对向互联网平顶山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投诉或咨询的问题,未按规定答复或处理的,每起扣 0.5 分;
    ( 5 )    检查中发现该科室工作人员办公电脑有炒股、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软件的扣 0.5 分;
    ( 6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未按照要求和规定期限答复的扣 0.5 分;
    ( 7 )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问题,未登记在册、及时解决,造成重复投诉或越级投诉的,每起扣 1 分;
    ( 8 )本科室人员因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效能,被诫勉谈话的每人次扣 1 分。
    ( 9 )本科室人员因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效能,受党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 10 分。
       2 、评议期间,在平顶山纪检监察网 ( http://www.pdsjjw.gov.cn/ ) 、平顶山政府网 (http://www.pds.gov.cn/) 、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中心网 (http://www.pds.org.cn/) 、平顶山新闻网 ( http://www.pdsxww.com/ ) 等网站开辟民主评议“百名科长”专栏,将评议方案及参评科室的工作职能、科长 ( 负责人 ) 姓名及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意见,作为扣分的依据之一 。

六、时间安排

     本次评议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自查自纠( 11 月份)。 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各参评科长要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查找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第二阶段:问卷调查,评议打分( 12 月 1 日 至 20 日)。 市优化办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选取 300 家企业抽调 800 名评议代表并从市内 10 个市场中抽选 200 名个体工商户,分头开展问卷调查。

      第三阶段:综合统计,评定结果( 12 月 21 日至 31 日)。 由专业人员对调查问卷进行统一拆封、统一录入;市优化办组织有关部门及部分评议代表现场全程监督。 根据问卷得分及日常监督扣分汇总出综合得分,并评出名次。

    七、评议结果运用

     (一)得分前 5 名的科长为优秀科长(含二级机构负责人),得分后 3 名科长为不满意科长(含二级机构负责人)。无论得分多少,当年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直接定为不满意科长:

     ( 1 )本人因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

     ( 2 )本科室发生问题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 ( 含内部刊物 ) 曝光或被市级以上定为典型案例通报的;

     ( 3 )在评议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经查实的;优秀科长、不满意科长人选均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小组审定。  

     (二)被评为优秀科长的,在全市进行公开表彰,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凡评为不满意科长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现职,并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小组备案。

     (三)凡有 1 名科长被评为不满意科长的,对该单位分管该科室的领导诫勉谈话 1 次,责成该单位主要领导写出深刻检查。同一单位有 2 名科长被评为不满意科长的,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 1 次,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2 名不满意科长同属于一个分管领导分管的,建议该分管领导引咎辞职。

    (四)对评议结果虽不是后三名,但得分偏低,群众反映大,问题比较集中的科长,要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  

   (五)民主评议科长结果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所在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综合考评扣分的重要依据。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民主评议“百名科长”活动 实行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部门、单位各负其责,企业、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评议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百名科长”活动。

    (二)明确责任。 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抓好参评科长的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认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市优化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经常深入到各参评部门和单位,了解、掌握参评科长的有关情况;国家统计局平顶山调查队要认真完成统计汇总工作;新闻单位要加大对评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力度;财政部门要对评议活动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三)注重实效。 要把评议工作与“三新”大讨论活动和“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要求结合起来,与履行职责、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实现“评议科长、督促局长、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目标。各参评科长要以评议为动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上抓落实,在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上下功夫。

    (四)严肃纪律。 各参评科长,各有关工作人员、统计人员、评议人员、监督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干扰、影响评议工作。如有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评议工作客观公正。

      附:民主评议市直部门“百名科长”活动参评对象名单   

 

 
1、市公安局
户政处 治安管理支队
交通警察支队 消防支队
新华公安分局 卫东公安分局
湛河公安分局 城北公安分局
高新区公安分局 新城区公安分局
   
2、市交通局  
运输管理科

交通规费征稽处

公路运输管理处

 
   
3、市公共事业局  
客运管理处

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4、气象局  
防雷中心  
   
5、市建委  
开发企业管理科 建筑企业与建设监理科
勘察设计审批科 工程计划科
城市管理科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

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拆迁管理办公室 市城建监察支队
园林监察大队  
   
6、市物价局  
非商品收费管理科

物价检查所

   
7、畜牧局  

医政药政科

防疫检疫科

动物卫生监督所

 
   
8、市财政局  

税政条法科

企业科

会计科

契税所

国库支付中心

政府采购办

   
9、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发展规划科  
   

10、市煤炭工业局

 

行业管理科

煤炭调运科

安全管理科

执法大队
   
11、市公路管理局  
路政管理支队 通行费管理处
   
12、市商务局  
外商投资管理科 畜禽屠宰管理科(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1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食品安全监管科
市局稽查大队 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市纤维检验所 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新华区质监分局
卫东区质监分局 湛河区质监分局
高新区质监分局  
   
14、市盐业局  
盐政管理科 稽查大队
   
15、市环保局  
政策法规科 污染控制科
开发监督科 环境监察支队
   
16、市安监局  
安全生产监管四科(行政审批科)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17、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地震局
   
18、市国税局  
流转税科 进出口税收科
征收管理科 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
稽查局 新华区国税局
卫东区国税局 湛河区国税局
高新区国税局  
   
19、市民政局  
救灾救济科 民间组织管理中心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管理中心  
   
20、市发改委  
固定资产投资科 工业科
能源科 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科
城市发展科 对外经济科
设计审批科  
   
21、市林业局  
资源林政管理科 市森林公安局
   
22、市烟草局  
烟草专卖管理监督科

市区直属分局

   
23、市教育局  
普教科 幼教科
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  
   
24、市国土资源局  
政策法规监察科 地籍管理科
用地审批管理科 土地利用管理科
矿产开发管理科 土地监察执法大队
矿产资源稽查大队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
新华区土地分局 新华区地矿局
卫东局土地分局 卫东区地矿局
湛河区土地分局 湛河区地矿局
高新区土地分局 新城区土地分局
   
25、市水利局  
水政水资源科 水政监察支队
工管科  
   
2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流通监管科 稽查大队
药品安全监管科 医疗器械科
   
27、市司法局  
律师科 司法鉴定科
   
28、市人防办  
工程行政审批服务科  
   
29、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
注册登记科 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12315投诉中心
经济检查支队 专业分局
新华工商分局 卫东工商分局
湛河工商分局 高新区工商分局
   
30、市地税局  
征收管理科 政策法规科
发票管理局 稽查局
直属税务分局 新华地税分局
卫东地税分局 湛河地税分局
高新区地税分局  
   
31、市文化局  
文化市场管理科 市文物管理局
市文管办  
   
32、市旅游局  
行业管理科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大队)
   
33、市规划局  
建筑工程规划科 用地规划科
法规监察科 城市规划监察支队
   
34、市农业局  
市种子管理站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35、市残联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36、市房产管理局  
房屋安全管理科 房地产市场管理办公室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所
房屋租赁管理所 房地产监察大队
   
37、市卫生局  
卫生监督科 市卫生监督所
   
38、市劳动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科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职业技能开发科 技工教研室(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劳动仲裁信访科(仲裁办) 养老保险科
劳动鉴定检查中心 失业保险科
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39、市自来水公司  
接水服务大厅 监察大队
收费处 换表所
管网处  
   
40、市供电局  
市场营销部  
   
41、市燃气公司  
市场经营部 管网维修服务处
燃气营销分公司  
   
42、市热力集团供热有限公司  
热力客户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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